东岳集团(00189):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
于本公告日期,执行董事傅军是新华联控股的董事。新华联控股是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,主要从事文化旅游、化工及材料、矿业及石油、金融及投资等综合投资控股业务。重整程序最近才展开并仍然持续,因此现阶段无法确定其结果。
董事会谨此强调,集团业务稳健,集团的财务状况维持稳固。新华联控股不是集团的客户或供应商,重整申请也不是针对集团或其资产提出。重整程序现处于初步阶段,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,亦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潜在股权变更的情况。公司会继续评估重整对集团的持续影响。
智通财经APP讯,东岳集团(00189)发布公告,公司获其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(新华联控股)告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(湖南富兴)对新华联控股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(重整),涉及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加应计利息,因新华联控股无法偿还其到期债务,但新华联控股具有重整可能和潜在重整价值。
截至本公告日期,新华联控股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约23.1%,并为公司的主要股东。新华联控股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公司执行董事傅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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